金門博弈說明會 反對聲四起
【中央社╱金門15日電】2011.04.15 08:02 pm
交通部今天到金門舉辦博弈專法草案說明會,但許多民眾質疑博弈不能帶來利多,成為財團炒作土地、股票幫兇等,反對聲音四起。
離島建設條例提供離島開放博弈產業法源,觀光賭場附設在國際觀光度假區內,交通部委託恆業法律事務所研擬「博弈專法草案」,預計今年9 月送立法院審查,做為未來業者申請的依據,今天到金門舉辦首場說明會。
這場說明會下午2時在國立金門大學舉行,由計畫主持人徐小波率領團隊說明草案內容,金門縣長李沃士、縣議長王再生、無黨籍立委陳福海在內近200人參加,並有外商、台商到場關心。
金門縣政府研考室主任陳朝金表示,博弈事業的稅費收入,中央有執照費、營利事業所得稅,希望博弈特許費全數歸離島建設基金使用;另地方政府收取的博弈特別稅稅率,應由年營業收入的7%提高為10%,落實回饋離島發展。
金門縣議會機要秘書陳玉珍指出,依說明資料推估開放博弈後,離島年收入新台幣20億元,以金門酒廠1年上繳中央的菸酒稅有40多億元來說,博弈對社會衝擊大,卻只賺取小收益,對金門來說誘因不夠。
與會外商阿沙迪(Hossein Asadi)認為金門發展博弈基礎設施不足,條件也比澎湖差,何不考慮在台灣本島開放;秘魯台商鄧伯良指出,博弈在西方是高尚的休閒活動,賭場並不像在台灣被認為是邪惡的地方,建議開放執照不要個位數,讓台灣和金門有機會參與。
金門縣議員陳滄江說,他領銜提案舉辦博弈公投,但2年多來,金門縣公投審議委員會審議流會7 次,民眾權益受損,早知如此倒不如撤了提案。
多名地方媒體人先後發言反對金門開放博弈,他們指出,「同意陸客來觀光,賭博不行」,金門引進博弈能否帶來利多存疑,但卻已經造成炒股、炒地等負面的衝擊。
徐小波說,金門要不要博弈由金門人決定,研擬博弈專法是規範開放博弈的母法,提供離島發展現代化產業的參考和運作模式,地方上也可從正面思考金門如何發展。
陳福海表示,博弈不是離島發展唯一選項,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應彙整地方的意見,多舉辦公聽會,讓地方民眾有充分了解,再決定是否開放博弈產業。
交通部路政司課長賴炳榮說,離島開放博弈設計是以建構國際觀光度假區為主,博弈只是其中一部分,以帶動離島發展為目的,說明會將會在馬祖、澎湖和台灣本島繼續舉辦,希望博弈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前更完備。
【2011/04/15 中央社】@ http://udn.com/
博弈專法說明會金門率先登場
2011/4/16 金門日報記者楊水詠/金城報導
一項交通部委託研究的博弈專法說明會,昨天假金門大學楊肅斌演講廳舉行,在與會人員聽完說明會後,引發對於設置博弈正、反兩面的討論和不同的意見看法。其計畫主持人徐小波表示,金門要不要博弈由金門人決定,研擬博弈專法是規範開放博弈的母法,提供離島發展新產業的參考和運作模式,地方上也可從正面思考金門如何發展及繁榮。
這場說明會昨天下午二時舉行,由博弈專法計畫主持人徐小波率領團隊說明草案內容;金門縣長李沃士、縣議長王再生、無黨籍立委陳福海,以及縣府各局室主管、多位縣議員在內近二百人參加,並有外商、台商到場關心。博弈專法草案係離島建設條例提供離島開放博弈產業法源,觀光賭場附設在國際觀光度假區內,交通部委託恆業法律事務所研究,預計今年九月份送立法院審查,做為未來業者申請的依據。
交通部路政司課長賴炳榮表示,博弈專法草案目前正在起草的階段,希望透過說明會讓金門民眾了解規範的內容,進而安心及放心,也聽取各界的建議和看法,除了分析之外,必要時也將納入博弈專法,並希望未來國際觀光度假區的投資,在金門有美好的明天。
徐小波表示,在世界經濟危機中,亞洲脫穎而出,進入一個財富重新分配的時代。有一句話說--台灣不能缺席,當然金門也不能缺席,因此需推動一些新的產業,也參考亞洲地區新產業發展,如新加坡也發展博弈產業,新加坡資政李光耀說:「時代改變了!」
徐小波表示,離島開放博弈事業暨博弈法規劃的相當完善,也請大家批評指教,並把博弈當成是新的產業來推動,而且金門是好的地方,不能缺席。王小波表示,博弈新產業推展出來有:一、增加就業機會、二、增加政府稅收;而這兩個問題,是國家經濟發展必需掌握的。
與會一位教授質疑整個說明會似乎都在為博弈作說帖;並問說有經驗、有能力,以及有品德的博弈經營者,該如何去認定?縣府民政局專員林志國說,離島(或其他偏離地區)的「偏離地區」要修正,因為離島就是離島,偏遠地區在台灣很多山地都叫作偏遠地區,所以應該修正。他表示,說明會中提出的開放賭場時程約需四年至五年,認為是不合理。
縣議會機要秘書陳玉珍表示,博弈對於地方的衝擊很大,對縣府財政助益不大;而且,增加廿億稅收、一萬個就業機會,對於金門誘因是不足的。若設博弈地方的稅收還要分配各縣市,應對設置的地方給予保護,才不會對金門造成衝擊。
徐小波說明表示,每個地方有它的特色和它的選擇,而且每一個地方要繁榮可做很多的選擇,最重要的是吸引消費人潮,而休閒性的博弈產業開放,可帶動其他產業到金門來。
一位與會外商阿沙迪(Hossein Asadi)認為博弈專法是很好很嚴謹的立法,但金門的基礎設施不足、需加強,條件也比澎湖差,何不考慮在台灣本島開放。所以,他認為金門應做好基礎建設,才能吸引觀光人潮。
金門縣議員陳滄江說,他領銜提案舉辦博弈公投,但二年多來,金門縣公投審議委員會審議流會七次,民眾權益受損,早知如此倒不如撤了提案。
與會多位媒體人也針對金門設置博弈發言,認為可能帶來負面及道德風俗的影響。允不允許外資或是中資加入?也認為應考慮金門人的利益,用特別稅增加文化和基礎建設,以及撥一部份基金設立咨詢診療,還有土地徵收問題。他們指出,「同意陸客來觀光,賭博不行」,金門引進博弈能否帶來利多令人存疑,但卻已經造成炒股、炒地等負面的衝擊。
徐小波表示,金門人也不要妄自菲薄,今天只是把博弈母法提出來,假設在任何地方設置休閒博弈來開發地方的繁榮,最後還是要立法院通過,以及地方對新的產業的接受程度。
鄧氏公司總裁鄧伯良也以他在秘魯經營博弈十五年的經驗表示,東西的觀念不同,但在西方博弈是高尚的休閒活動,大家喜歡去的地方;而所謂的「CASINO」若在金門設置發展,目的在使金門有資金進來帶動繁榮。他也表示,來到金門充滿驚喜,也很有希望;所以,未來博弈執照不要是個位數,如此金門和台灣才有參與投資的機會,達到設置博弈發展金門的目標。
立法委員陳福海表示,博弈不是離島發展唯一選項,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應彙整地方的意見,多舉辦公聽會,讓地方民眾有充分了解,再決定是否開放博弈產業。
最後,交通部路政司課長賴炳榮表示,對國際觀光度假區的概念是經建會花兩年時間才提出來的,附設博弈只是佔了百分五的一小部份,到了國際觀光度假區多了一個選項而已;當然附設博弈也可以拿掉,並尊重地方的決定。另外有一個原因是維持財務,所以需要一個財務槓桿的分配,因此才希望有博弈的收入,來維持國際觀光度假區的營運。而,特許費用可以「取之地方,用之地方」,達到促進金門的發展、繁榮。
陳朝金提八項博弈建言
2011/4/16 金門日報記者楊水詠/金城報導
金門縣政府研考室主任陳朝金(見圖,楊水詠攝),昨天在博弈專法說明會中,從離島建設條例、博弈專法草案,以及中央政府相關規定等各個層面,對博弈專法提出多項的建議。
研考室主任陳朝金提出的意見有下列各項,內容如后:
--該法定名為「博弈法」建議再加斟酌,因離島開放博弈乃源自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二,明訂觀光賭場附設於國際觀光度假區(IR)內,希望藉由小型博弈遊戲場之許可,引進國際觀光度假區投資;所以整體而言,IR為主,博弈為輔,先決上對於IR之內容、規模、設計應先予具體化(至少應同步),博弈遊戲區僅是IR之一小部份,實不宜專注研訂博弈法。如此易誤導民眾,使其認為要開放博弈了,變成主賓易位,建議將IR之規範及早確立,再將IR及博弈應制定之法律併同處理,避免失焦。
--該案源自於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二,唯綜觀全部法條,地方政府參與之空間似乎很小,按離島建設條例之立法意旨是要改善生活品質,增加居民福利;所以相關條文訂干優惠措施,按IR之興建涉及層面甚廣,除了前述之內容、規模以外,尚有稅賦優惠、土地取得、關稅減免、人力晉用等需協處,均需營造有利投資環境,而非單指博弈而已,比重似應著重於IR,非僅賭場。
--博弈所帶有負面效應是無可避免的,如何降至最低乃人民所關切,俗話說徒法不足以自行,是以如何建立優質的執法能力,取得人民對行政部門的信賴,乃屬當務之急,例如檢查員身分之取得、管理機構之設立等,在在均影響人民之疑慮,產生接納博弈與否,建議能同步規劃,讓民眾有所了解。
--據報載博弈執照最多三張,建議不可以同時存在於一縣,以分散發展。
--第十三條規定博弈遊戲場籌設許可書有效期間五年。第十六條規定總投資金額及已開發樓地板面積均已達計畫之百分之五十,並經認定完成IR主要開發項目,即可核發博弈執照。又第二十四條規定其餘項目三年內應完成。亦即整個投資案最長可達八年,似乎太長,建議比率提升到百分之六十及未完成項目時程予以縮短為二年。
--第十六條明定博弈執照有效期限為三十年,期滿之後是否繼續給?給多久?當地政府、人民有無參與意見機會?均未見規範。又第十九條所規範事宜似乎為三十年後之換照,但說明欄所引述之他地之換照時間為三或五年,兩者相間甚鉅,建議再加詳述。
--因中央政府已有執照費及營所稅,第八十一條之特許費建議全數給離島基金,以加速各離島建設。又特別稅規定不得超過當年博弈營業收入百分之七,但是博弈營業收入規定是扣除支付給額戶贏得之獎金,及主管機關規定所得扣除之項目後的金額,其比率可能較一般營業稅為低,因此建議上限訂為百分之十,若是,則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調為百分之十五,又可否提撥若干比例作為公益性基金。此外,征收程序建議加以規定。
--第九十三條對於從業人員聘用,建議修改為「應優先招募設籍於博弈事業所在地一定期間縣市之居民」;一定期間之規定由主管機關與當地縣市政府制定。又對於執業執照報考年齡建議設有下限,例如須年滿二十三歲,避免平均教育程度下降,且斯時具有較成熟之人格。
博弈專法委託招標完成
新聞日期:2010/04/15 (四) 來源 / 作者:中廣新聞網 /
交通部辦理「博弈專法採購案評選」結果出爐,由知名大律師:徐小波主持的恆業律師事務所,結合擁有來自香港的顧問團隊,擊敗其他七組團隊,取得優先議約資格,雙方將在六月之前完成議約及研究初稿,年底前,提出專法草案及開放博弈的配套管理措施,提供政府立法及規劃管理機制的參考。交通部表示:參考各國做法,我國未來將引進「責任博弈」的管理制度,要求博弈事業的經營者,必須負擔引進博弈之後的社會責任,不能由政府負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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